隐私保护,不管不行了
2020-11-25 01: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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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时报 

作者:张颐武

这几天,上海、天津等地都出现了新冠肺炎患者或密切接触者个人信息疑似遭泄露,影响到相关者个人生活的事件。此外还有清华“学姐”出于误会在网络上将一个男生个人信息曝光的事件,以及一些快递公司被爆有“内鬼”贩卖客户信息的事件。这些事件将个人隐私保护问题推向了前台。

保护隐私既是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保护,也是使整个社会生活更加安全的重要保障。隐私泄露对个体造成多方面的伤害,正常生活很可能遭受冲击与威胁。因此保护个人隐私既在法律上十分清晰,在伦理上也极为必要。这是现代社会一条非常重要的底线。

网络和大数据的发展使得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处理都变得更加便捷和迅速。社会为了更快捷有效地运作,为了更好地为公众和个体服务,往往需要更多地收集个人多方面的资料,收集结果为相关方面所掌握也是必要的,但绝不可无限度、无底线。涉及个人隐私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基本伦理原则约束实际相当明确清晰。

最近集中出现的一些情况,就完全违反了相关基本限定。一些人随意把他人隐私信息泄露于互联网这样无远弗届的公共空间。类似泄露事件以往造成的诸如“网暴”“社交死亡”等现象在当今社会中本已成为相当普遍的存在。个人行为中许多不需要也不应该为公众所广泛了解的情况,也被暴露在公共空间中,当然会对个人形成相当的伤害,也会被一些居心不良者所利用,并对人们基本的安全诉求构成冲击。

有些人误解了基于“公众利益”对个人信息的适度披露与“揭隐私”“揭老底”一类恶俗行为的关系,往往把过去小社区中属于街谈巷议的行为,直接放到了属于公共空间的互联网上。有些人把社交媒体“群”看成小圈子,以为传播有限,殊不知这种传播只要发生在互联网上,就可能达到全社会传播的效果。有些能接触到一般人难以接触到的资料的人,也并不觉得泄露他人信息是件严重的事情。这与一些人缺少公共空间与私人生活界限意识有关,也与当下新的技术手段造成的便捷传播有关。这些都对隐私保护构成了冲击。如果这种冲击没有被有效制止,侵害隐私的行为没有得到严肃惩戒和批评,就会产生“示范效应”,使得类似情况一发不可收拾,构成对于个人和社会的严重伤害。

严格执行隐私保护的相关法律,维护隐私保护的相关伦理要求,让人们生活在一个个人的隐私不能被随便泄露的环境中,这需要全社会更多的努力。(作者是北京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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