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蓝海现代法律
1895年,天津大学的前身北洋大学由时任天津海关道盛宣怀创办,当时所设的律例、矿冶、工程、机器四个学门中,作为社会科学的“律例学门”是当时四大专业之首,中国现代法学教育由此发端。
北洋大学创办伊始就以欧美著名大学为蓝本,以“西学为用”、“法工结合”为办学模式,以培养法律和工程等新兴前沿学科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学堂首批开设的四个专业就有法科的律例学门及工科的工程、矿务和机械学门。作为唯一的社会科学,“律例学门”被定为首批开设的四个专业之一列于学堂创办时学堂之首,足见当时北洋大学堂对于法科的重视和急迫的人才需求,并体现了学堂在法工结合办学思路指引下的综合大学发展方向。北洋法科的创办在当时别具特色,培养了众多社会英才,也留下了很多趣闻轶事。
“近代中国法政精英第一人”
北洋大学自创办之初,盛宣怀聘请美籍教育家丁家立为总教习,负责掌管全校的教务工作。在教学模式方面,丁家立效仿美国的大学模式,系统地设计了各个学门的课程设置、教师选聘、评价考核等内容。在法科方面,由于丁家立执掌北洋大学十一年,不断聘用美国的法律专家为教师,使得北洋法科采纳了英美法系案例分析的教学模式,自开办初期,其课程编排、讲授内容、授课进度、教科用书,均与欧美最著名的耶鲁、哈佛、牛津相同。因此,北洋法科有着浓厚的“欧美”色彩。
北洋大学法科培养出一大批影响近现代中国历史发展进程的卓越人才。王宠惠就是其中的佼佼者,被称为“近代中国法政精英第一人”。
王宠惠非常关注刚刚颁发不久的《德国民法典》,但作为一部被各国法律界关注的经典之作却一直没有令人满意的英文译本。精通英、德、日三国语言的王宠惠决定由中国人来完成这一任务。王宠惠版的《德国民法典》英译本在1907年问世,在法律界引起高度关注,好评如潮,也令王宠惠一举奠定其在世界法学界的地位。该译本迅速成为欧美各大学用英文讲授《德国民法典》的通用教材。美国前总统尼克松上大学时采用的正是该译本。当选总统后,每当尼克松会见来自中国的客人时,总会提到王宠惠和他的英译本《德国民法典》,并表达对王宠惠的敬意。
来不及领取的毕业证
1927年12月12日,一位年轻人在指挥广州起义的战斗中被敌人枪击身亡,成为中共历史上第一个牺牲在战斗第一线的中央委员和政治局成员。他就是被聂荣瑧元帅称为“北洋之光”的革命先驱张太雷,北洋大学法科的毕业生。
张太雷1915年12月考入北洋大学法科预备班,1916年9月升入法科法律学门学习。1918年后,张太雷在《华北明星报》任兼职编辑,结识了苏俄共产党人,并与李大钊建立了联系。1920年2月起,张太雷便开始协助李大钊进行建党工作,不断将秘密翻译的社会主义文献送往北京。3月,他加入了李大钊在北大组织的马克思学说研究会。4月,共产国际代表维经斯基来华帮助中国建立共产党组织,张太雷作为他的英文翻译,参加了他在北京会见李大钊和在上海会见陈独秀的所有建党活动。
1920年6月,张太雷从北洋大学毕业。由于革命形势紧迫,张太雷未来得及取走他的毕业证。至今,在天津大学档案馆中还珍藏着时任校长冯熙运签发的张太雷在北洋大学的毕业证。
“实事求是”校训背后的故事
赵天麟,1886年7月6日出生于天津,曾先后就读于天津普通学堂(今天津三中)及北洋大学堂法律学门。1906年,作为北洋大学堂首批官费留学生入读美国哈佛大学法律系,1909年获法学博士学位。1912年,当他带着象征荣誉的哈佛大学金钥匙回到国内后,他选择到自己的母校任教。1914年,年仅28岁的赵天麟成为北洋大学的掌校人。
上任一年多来,在积极改善办学条件的同时,赵天麟一直在思考大学的精神所在。他的目光被《汉书·河间献王刘德传》所吸引。刘德提倡的“修古好学,实事求是”让赵天麟深思。1915年,赵天麟亲题“实事求是”四个大字,并将其确立为北洋大学的校训。
1920年,赵天麟辞去北洋大学校长之职后任开滦矿务局协理。由于他在教育界的声望, 1934年赵天麟又被邀请出任天津耀华中学第三任校长。他主持学校工作后,以“勤、 朴、 忠、诚”为校训,严格选择师资,在教育工作中要求德智体三育并重,受到全校师生的爱戴, 取得斐然成绩。
1937年天津沦陷,日本侵略者建立起残暴的殖民统治。同年12月12日,赵天麟邀请租界区教育界50多位校长和教师召开秘密会议,他在会上作了慷慨激昂的爱国演说,号召不买日货,永不当亡国奴,并把耀华中学作为爱国斗争的一个据点。
赵天麟的爱国行为被日本特务机关视为眼中钉。1938年,赵天麟步行去学校途中,突被日本宪兵队暗杀团的两名特务枪杀,中弹牺牲,时年52岁。1992年2月24日,经国家民政部批准,追认赵天麟校长为革命烈士。
北洋法科桃李天下
北洋大学法科教学严格,学生质量高,不仅收到了清政府的嘉奖,辛亥革命后同样获得社会的认可和赞誉。
北洋大学法科学生除了在教育、政治、司法、外交等领域的成就可圈可点,在文学诗歌方面也有杰出人物。如现代诗人徐志摩就是其中之一。
当时的北洋法科具有“近代中国的第一个法律教育机构”之称。至民国初期,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北洋法科已经办得有声有色,享有良好的声誉。随着法科学生和课程的增加,到1916年左右,北洋大学法科已逐渐达到近代法学院规模。
北洋法科的终结与复建
1912年,蔡元培任教育总长时,教育部效仿法国教育模式,拟定中国学区制计划,划分全国大学教育为四个区,分别以北京、南京、武昌、广州为本部,各设一所大学。当时天津有北洋大学,北京有北京大学,教育部以京津两地相距太近为由,拟将北京大学并入北洋大学。此议一出,即遭到社会舆论与北大师生的普遍反对。1914年1月教育部又提出将北洋大学并入北京大学,同样也遭到北洋师生的强烈反对。最后教育部提出一个妥协方案,提出“北京大学设文、理、法、医四科,北洋大学专设工科而渐加扩充……”该方案同样也遭到两校反对。
1916年12月,从法国回国后的蔡元培担任了北京大学校长。1917年2月,蔡元培又以德、法学制为依据,提出德法等国的工科皆为专门学校,再次建议将北京大学工科移并北洋大学,而将北洋大学的法科移并北京大学。此建议被教育部采纳,令北洋大学法科不再续招新生。
北洋法科虽然停办,但北洋法科情结一直长存于许多老北洋校友心中。1994年1月,经国家教委批准,天津大学正式设立经济法专业。1997年11月,正式成立法学系。而此次重建法学院,天津大学不仅邀请了知名法学家孙佑海教授担任院长,还专门听取了全国知名的法律界人士的意见。
120年前,北洋法科开创了中国近代法学教育的先河。120年后,天津大学法学院的复建带给北洋人和天大人新的希望。在大力提倡依法治国的今天,天大法学人会作出怎样的贡献,让我们拭目以待。